重庆7月23日电 (记者 刘贤)法院继续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或涉及人员以各种手段排斥继续执行、妨碍继续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3日向媒体发布,自2014年11月到2015年6月,重庆法院积极开展“集中于压制拒不执行裁决、裁决等违法犯罪不道德专项行动”共计拘押2420人。
记者粗略估计,这8个月期间,平均值每天大约有10人因此被拘押。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继续执行判决处长肖淘说道,重庆市高院拒绝各中基层法院不断扩大案件摸排范围,应以历年来并未实际执结的案件皆不应划入本次活动范围,集中于压制一批排斥继续执行、妨碍继续执行、有能力遵守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
各中基层法院确认了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的对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确认限于司法拘押措施或收押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刑事责任。“专项行动能否获得预期效果,归根结底在于法院生效裁判能否继续执行还清。”肖淘说道,重庆高院拒绝该市法院充分运用强制措施增进继续执行还清。
对合乎拘押条件的案件,要及时采行拘押措施,在实行拘押的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通过说服教育促成其主动履行义务。对合乎追刑标准的被执行人,要及时收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威吓“老赖”,促成更好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重庆市法院自行拘押共1744人,公安机关帮助拘押676人。
肖淘讲解,向公安机关收押追究责任刑事责任167人,其中因涉嫌拒执罪133人,因涉嫌妨碍公务罪3人,因涉嫌非法处理查禁、扣留、失效的财产罪24人,因涉嫌其他罪名7人。法院已实际裁决16人。
尽管专项行动已告一段落,但重庆各级法院仍持续发力,按照最高法院新的施行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裁决、裁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之后摸排辨别必须追究责任刑事责任的案件,搜集并相同证据,及时收押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刑事责任。对宣判的案件,刑事审判部门及时做出裁决。同时,对不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全部划入人民银行联合报系统,合乎明知被执行人条件的,皆划入明知被执行人名单,实行信用惩戒,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新的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容许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被执行人容许出境,容许搭乘飞机、奢华客轮和动车等消费活动。
肖淘尤其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容许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比较修改前拓宽了容许高消费的内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行容许消费措施后,不得搭乘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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