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旅游发展委通过多种途径找到,部分旅行社频密以“不合理低价泛舟”招揽旅游者,有的甚至投出“9.9元游山东半岛”的广告,相当严重妨碍了旅游市场秩序,腐化了山东省旅游形象。9.9元游山东半岛,这样的价格显然有些“欲望”,但只要看看就告诉旅游的成本不有可能这么较低。“不合理低价泛舟”相当严重侵犯旅游者权益,妨碍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应该心态杯葛不合理的低价泛舟,切莫因小便宜而不吃了大亏。
时报记者 刘纯记者理解市民冯女士曾日报旅游团到日本旅游,999元的超低价还包括往返机票、食宿、景点门票等。冯女士说道:“一开始我实在很数值,但是朋友们都劝说我别随便别去,我当时想要这么低廉不去惜了,结果各种进店消费一共花上了3万多。怨不得别人,我也很愧疚,以后意味著会参与这种低价的团了。
”与冯女士有类似于经历的崔先生和女友曾以399元的低价双飞到云南旅游。据崔先生说道,当时是某火锅店的活动,消费剩300元就可以参团。399元双飞云南,崔先生说道,当时自己清告诉不有可能,可是为图低廉,实在哪怕在当地多消费也值了。
然而这次旅行却令其崔先生十分愧疚,睡觉、住宿、车费等等皆要自理,而且对比价格都多达了同期的旅游团价格。事后核算,崔先生说道:“我们两个人如果报正规化旅游团的话也就是一万元,可是我们实质上花上了两万多,低廉没有占到到推倒不吃了大亏。”消费者如何确认“不合理低价”答案: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压制的组织“不合理低价泛舟”的意见,所谓“不合理低价”,是指背离价值规律,高于经营成本,以造假价格招募游客,以造假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妨碍市场。有以下不道德之一,可被确认为“不合理低价”:一是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高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发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 30%以上的;二是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遵守,不向地接社缴纳费用或者缴纳的费用高于招待和服务成本的;三是地接社招待不缴纳招待和服务费用或者缴纳的费用高于招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四是旅行社决定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获取服务,拒绝导游领队拨付或者向导游领队缴纳费用的;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伤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不道德。
对“不合理低价”违法行为 如何惩处?答案:各级旅游部门按以下标准依法对“不合理低价泛舟”违法行为展开惩处处置:(一)对旅行社的惩处处置:一是充公违法扣除,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二是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扣除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扣除五倍罚款;三是列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至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不予发布。(二)对旅行社涉及责任人的惩处处置:一是对必要负责管理主管人员和其他必要责任人员,充公违法扣除,处二万元罚款;二是被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惩处之日起并未逾三年的,不得专门从事旅行社业务;三是列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至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不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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